桃園柔道委員會爆料栽培掛名教練未依約繳回部分獎勵金引發爭議

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總幹事許智超先生10日上午,率吳O旭、吳O倫、周O傑、張O栩…等,五位柔道教練共同出席記者會,呼籲任教於桃園市某高中紀姓柔道教練依照與桃園市柔道委員會的約定,民國106年全國運動會柔道比賽教練獎金20%近四萬六千元,應繳交給桃園市承辦全國運動會柔道選拔賽單位的觀音高中柔道賽事承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總幹事許智超因日前接獲某教練檢舉,民國106年全國運動會桃園市柔道代表隊出賽得獎的獎金約230,000元,而桃園市某高中專任教師紀姓柔道教練(以下簡稱紀教練)將20%的帶隊教練獎金部份據為己有,疑似有私吞獎金之嫌?引來桃園市柔道界不滿,事情才曝光,體育界為此相當震驚。許智超總幹事表示除試與紀教練聯絡未獲回應外,甚至被控訴妨礙名譽。另也曾向紀教練任教學校學務主任曾主任反應此事,曾主任以為紀教練理應所得不予理會,故未獲協調。

許總幹事說明事件源起於民國106年紀教練向桃園市柔道委員會提出想申請中級運動專任教練,但因為資格不符無法申請。因此紀教練極力向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爭取『掛名』全國運動會柔道代表隊男子隊教練,以便能快速達到中級運動專任教練的申請門檻。故而在民國106年全國運動會柔道代表隊教練遴選中,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決議推薦紀教練得擔任桃園市代表隊教練。

許智超特別指出此事經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開會會議協調,當時有會議記錄及參加會議的12位教練簽到,桃園市市内教練也無異議。因此決議推薦紀教練得擔任桃園市柔道代表隊教練參加全國比賽,但條件是全國柔道比賽選手如果得名次,所屬市級教練紀教練的啟蒙教練獎金(佔40%)、階段教練獎金(佔40%)可以領取;但是 紀教練的『帶隊教練獎勵金(佔20%)』 應繳交給桃園市承辦全國運動會柔道選拔賽單位的觀音高中柔道賽事承辦單位。但事過兩年多,紀教練領取獎金後即無下文,經過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調查也不回應。

記者會中吳O倫教練也出面表示當年開會大家有聽到,也曾私下詢問紀教練承諾之事,而她卻咬沒會議紀錄為由不繳交。為此許總幹事也強調紀教練自大學畢業後在桃園市任教期間,是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一直栽培幫助的優秀教練。當年的臨時動議中紀教練所承諾,『帶隊教練獎勵金』 應繳交給桃園市承辦全國運動會柔道選拔賽單位的觀音高中柔道賽事承辦單位之事,不能抹殺掉。

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總幹事許智超在記者會最後呼籲紀教練要依照與桃園市柔道委員會的約定,將民國106年全國運動會桃園市柔道代表隊出賽得獎的柔道比賽『帶隊教練獎金』部份,繳交給桃園市承辦全國運動會柔道選拔賽單位的觀音高中柔道賽事承辦單位。既遭紀教練反控也希望進入司法程序更能調查清楚,期望紀教練應即回應及交代清楚,為人師表當可受社會輿論公眾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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